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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校易班学生工作站 广金学工 2024-03-22

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金融学院(招生代码:11540)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肇庆校区和清远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30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多人,专任教师1300多人。70多年来,学校缘金融而生、为金融而办、偕金融同行、与金融共荣,为国家培养了20多万名各类人才,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明德、敏学、笃行、致远”校训,弘扬“励学乐教、求实拓新”精神,坚持“金融为根、育人为本、应用为先、创新为范”办学理念,以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应用型金融大学为目标,走出了一条依托金融发展、扎根金融办学、服务金融需求的办学之路。近年来,学校强化“四个面向”,聚焦国家金融学学院、金融科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点团队”建设,努力打造特色新型高校智库,组建创新型研究团队,培育高端科研成果,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已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金融学科建设、金融人才培养、金融应用研究的重要基地,并荣登校友会2023年广东省大学一流专业(应用型)排名榜第一名。目前,全校师生正戮力同心,致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国家金融高端教育的示范者。
学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主要由教授、博士担任,校外导师主要由国内各大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高管担任。学校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企业建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实践基地,提供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每年有超过80%的研究生选择在珠三角的银行、证券、基金、财务、会计、保险等行业或企业就业,毕业研究生总体就业率多年稳居全省高校前列。


1

招生专业目录

(一)金融



(二)保险




(三)会计




2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该类人员报考,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历报考我校,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方式为笔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

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二)报名时间及相关规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发布的通知为准。




4

考试



(一)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时间1.初试:2023年12月底。初试的相关安排以教育部、考生网报时选定的考点安排为准。2.复试:2024年3-4月。复试的相关安排以我校研究生处的通知为准。




5

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另行通知。


6

政审与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录取。(二)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相关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

收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一)收费标准



注:学费、住宿费按实际在读年限收取。   (二)奖助学金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符合相应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2.学校对考取博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给予奖励。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8

其他事项


(一)研究生考试成绩查询、复试和录取等工作安排,请考生留意并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初试及复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历年专业课试卷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9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du.cn/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gduf.edu.cn/联系人:弓老师  电话:(020)87053297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邮编:510521邮箱:yjschu@163.com



延伸阅读


@2024研考生,研招管理规定有6大变化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5日。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024年研招管理规定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一、报考条件有变化



《规定》第四章报名第十七条(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第十八条(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九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推免资格描述更具体



《规定》第四章报名第二十一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考点的选择更灵活



《规定》第四章报名第二十二条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应统筹考虑考生规模、考务组织、服务保障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并公布报考点,妥善安排考生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调整



《规定》第六章初试第三十六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新增“教育综合,教育综合科目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五、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更明确



《规定》第八章复试第五十三条招生单位应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等。


(一)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二)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自主确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调剂要求更具体



《规定》第九章调剂第六十四条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报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最后,预祝所有考生报名顺利,考试顺利!




来源 | 广金官微 广东教育

编辑 | 罗惠玉

出品 | 校易班学生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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